新版不動產說明書 10月上路
2015年09月23日 04:10 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不動產買賣交易糾紛層出不窮,內政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動產說明書將會增列是否為凶宅、工業住宅等現況說明,揭露更多物件資訊,全面透明化買賣過程。
太平洋房屋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近5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從100年的1,619件,101年的1,636件,逐年成長至102年的1,905件,到103年的1,912件為高峰。
太平洋房屋法務室資深協理蔣美龍表示,近幾年房地產交易市場熱絡,買賣間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而糾紛原因前3名分別為房屋漏水問題(14.9%)、隱瞞重要資訊(9.8%)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9.2%)。
蔣美龍表示,10月實施的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修正幅度頗大,以太平洋房屋的買賣合約書為例,光需要屋主勾選的標的物現況說明欄位,就從舊版的25項倍增至55項,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新增之凶宅調查。
依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謂的凶宅,係指建物之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新規定加重經紀人調查義務的同時,屋主也需善盡告知義務。
除了凶宅之外,另外也增列周邊環境與建物現況的調查,無論是負面的嫌惡設施(如殯儀館、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顯見之私人墳墓等),或者是正面影響的機構(如學校等);另外還有建物目前使用狀況(如是否為工業住宅、梁柱是否有顯見的裂痕等),都需如實呈現並告知,提升交易安全。(工商時報)
………………………………………………………………………………..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 衝擊工業住宅
2015-09-23 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預計10月1日上路,屆時凶宅、工業住宅、夾層屋等隱匿或違規使用的成屋將無所遁形,甚至連周邊300公尺的險惡與重要設施均須載明,此舉促使房地產買賣將更透明。房仲業者指出,新規定上路勢必會衝擊違規使用的工業住宅與夾層屋買氣。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主要分為3類,土地(素地)、成屋及預售屋。其中屬於成屋記載事項增列部分,經紀人需進行凶宅調查並載明結果、增列建物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包括是否為工業住宅、房屋有無夾層等事項均須載明,甚至進行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重要與險惡設施,調查項目包括超級市場、學校、寺廟、電塔、加油站等20餘項,另需記載是否為政府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區。
太平洋房屋法務室資深協理蔣美龍指出,過去凶宅、工業住宅以及夾層屋等項目並未強制要載明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經常引起買賣雙方紛爭,如今新版要求須增列記載更詳盡的資訊,其實有助於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不過,對於工業住宅與夾層屋的買氣勢必會造成衝擊。
此外,針對停車位部分,必須進行長、寬及淨高的測量,機械車位還須記載承載重量,甚至連社區是否有獎勵容積的開放空間提供公共使用,均需記載於說明書上。
至於土地開發部分則主要增列須揭露土地開發使用限制,以及土地是否屬於山坡地範圍,國家公園區內的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及史蹟保存區,以及水利法劃設公告的排水設施等均須載明。
預售屋部分則針對日照權及淹水情事進行調查,需在說明書上載明預售案基地毗鄰範圍內是否有以取得建照尚未開工或施工中建案,未來興建後會影響日照權,甚至需進行建案基地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是否有申請水災淹水救助紀錄等項目,均需明載在不動產說明書內。
信義不動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林淑珠指出,新版的不動產說明書上路後,部分新增列的記載事項並非網路系統可以查證,需要透過與公部門的函文才能夠進行調查,查證上可能需花費比較長時間。
……………………………………………………………………………
購屋糾紛 漏水、隱瞞資訊居多
2015-09-23 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根據房仲業者整理內政部2011年至2015年上半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扣除其他原因外,以房屋漏水及隱瞞重要資訊的糾紛較多,5年來各產生1178件及769件糾紛,佔比各約14.9%、9.8%。
太平洋房屋法務室資深協理蔣美龍,其中隱瞞重要資訊部分便包括凶宅是否有明白告知,此舉也引發內政部注意,因此,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要求經紀人須載明銷售成屋是否為凶宅,並須詢問鄰居、鄰長及里長,進行一番實地調查。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1~2015年上半年共發生7880件的房地產買賣糾紛件數,而且糾紛件數有逐年增加的趨勢,2011年全年糾紛總件數為1619件,可是2014年全年糾紛件數便來到1912件,4年糾紛件數增幅約18.01%。
蔣美龍表示,近幾年房地產交易市場熱絡,買賣間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而糾紛原因除了其他以外,前3名分別為房屋漏水問題,占比約14.9%、隱瞞重要資訊,占比約9.8%、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占比約9.2%。